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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谦德先生

魏国刑部廷尉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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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才可依,是这4条吗?
惩罚政策:暂定四条严重处罚(经丞相审批)
   1.在我大魏议事厅恶意灌水,屡教不改者,处以扣10分,降低威望3点,100元处罚!
   2.在蜀国、吴国或使馆内,发表不正当言论,有损国家形象,破坏三国之间交往者,处 以扣10分,降低威望3点,100元处罚!
   3.发表不正当帖子,破坏祖国和平,恶意滋事,有损我国形象者,驱逐出境,永不录用!
   4.对于官员,无故15日不在议事厅发表言论,参加政务者,处以降低威望1点,100元处罚!如超过一月者,将贬、黜其职务,处以降低威望3点,1000元处罚!盖职位另行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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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看仁兄好喜欢梦莞,来次不多,发贴却大,前途不错啊,我想到吏部去向大人推荐你做吏部士卒啊(因为服务器出问题啊,少了几百贴~~哭啊)望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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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9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注册后没来是应为高3了~现在都考完了~呵呵~松了一口气啊~[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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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9-22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chgbb兄弟接任我大魏廷尉一职,愿兄弟紧尊公明廉威执行国法,切莫辜负我王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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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4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谦德先生在2004-9-22 21:07:59的发言:
恭喜chgbb兄弟接任我大魏廷尉一职,愿兄弟紧尊公明廉威执行国法,切莫辜负我王圣意!

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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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7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快2周了~还有许多本国的官员没看到过~签到贴也不见有他们的名~怎么办好啊?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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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减少置顶,廷尉府下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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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6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拉拉上来~~~方便人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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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3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臣有个提议,希望诸君三思

廷尉府(大理寺)是国家机关法任部门,虽为九卿,然责任之大。小臣竟观《唐律疏议》认为,唐法可行,希望众卿细读,也补之不足

因为此书,是与《唐六典》齐名,一部古代礼法的好书,对现在也有用,如果小臣提议不够,还希望众诸指点
http://www.yjsy.ecnu.edu.cn/jszj/%E5%8F%B2%E9%83%A8-%E5%85%B6%E4%BB%96/%E5%94%90%E5%BE%8B%E7%96%8F%E8%A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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