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R9E7(Forget 忘却)
也许是经常背着小提琴骗女孩子的缘故吧,hom决定让我认识一个人。
那时候我刚被学校劝退,和Hom所经营的酒吧虽一直没有什么起色。但总算是有个窝了,所以很自然地把见面地点安排在了自己的地盘上。
刚认识她时,她一袭白裙,光彩照人……
蒙胧间,这种感觉,让我重新捕捉到了Snow z的影子。
似乎酒吧里的人都没能抗拒她的魅力,更别说反击了。她外表温柔旖旎、端庄秀丽,是个具有侵略性古典美的女子。我甚至怀疑她的美丽已然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这些特点已使得酒吧里那些没能通过长城安检的客人目不暇接,漏电不已。更何况她还拥有的那种特殊的笑容呢?闪亮的黑瞳,幽如深潭,带出忧郁,却亲却无比,让人似曾相识。
无所谓开始,只知道她还在音乐学院上学。不过我平静的生活如被吹澜的一池春水,涟漪中。她的笑容越来越近。
一次在拉琴的过程中,不经意的,她已悄然成为了我的观众。谈及间,知道我们都喜欢 Vanessa mae(陈美)。才发现那种眼神原来和Vanessa mae(陈美)很相似。
之后的日子发现不知什么何时起她的背后也多了一把Violin。刚开始本以为又是奸计的得逞,估计她也会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带着三分钟热度向我学琴。直到那一曲 Destiny,才发现她原来早已经是6级以上的高手了。我终于明白了Hom的目的。他想让我在这个女孩面前无地自容。这个思绪使我忍不住浅笑,嘴角的弧度让她疑惑:“怎么?有什么地方不对吗?”她微笑,一靥阳光。我换了个笑容摇了摇头,开始品味她的单纯。我知道,我已沉醉这个笑容。
事情开始变得突然。我已然无法漠视她的存在。Hom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一次饮酒的时候故意拿了瓶他并不喝的Heineken。暖色系的灯光与他褐色的眼睛带出几分诡异。最后他饮了一口酒,淡淡地说:“我知道Angel和Snow z在某些细节上有几分相像,但如果你已经习惯了carlsberg的味道,Heineken所带给你的味觉只会是很苦……”是的,我承认像我这种Playboy型的男人给她的会是什么。Snow z的离去使我习惯了孤独,却无法学会寂寞。
有那么一天,我与她坐在酒吧里,她告诉我她男朋友在与她相处的这三年中居然还有别的女人。而且和所有琼瑶阿姨的言情剧目一样,这个女的竟是她最好的朋友。然后她开始歇斯底里的笑,之后我看见她的痛苦从笑容后面溢出来,撒了满室的悲伤。我正犹疑着是否给她一个如耶和华大叔(Jehovah )那样关怀温情的拥抱的时候,她已经哭着抱住了我,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脆弱。我不忍心再给这样的一个女孩带来什么伤害。于是我考虑着怎么结束这段插曲……
后来,她没有课上的时候会来酒吧帮忙,都是在晚上。借而与我聊天。实在是很怕她这样如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u)的女人,真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让这样的天使遗落人间呢?艰难之后终于下决心不再去酒吧,换了手机号码后,甚至停止了与别的酒吧客串小提琴或表演调酒的活动。一段时间里,我不曾再见过她。然而在良心上,竟有罪恶感,毕竟,我是动了心的。
最后一次,已经是子时了,手机突然响起,已无时间思考她如何得知的新号码。只是觉得她的语气明显地喝了酒:“你出来可以吗?十分钟,我只需要十分钟,说几句话。”我找了个连我家的猫都觉得荒唐的理由说:“我今天去钓鱼的时候被蚯蚓咬到了手,医生说要我在家好好修养几天……”拒绝之后,后悔得不得了,也许她只是个和我一样的孤家寡人,在感伤过后拼却一醉,想找一些安慰。那么,我和她就算是见一面又何妨?我觉得当时的她就像彼得·潘(Peter pan)一样永远的长不大,任性而无顾忌。但我实在是怕那种夜黑风高的背景,再加上含情脉脉,情意绵绵的四目相对,她也许会说出让我无法面对现实的话来。电话那端沉默了很久,随后“嘟……”的一声挂断了。
就此她没有再找过我,偶尔去其他家的酒吧时会碰巧见上几面,看不出她有什么不对,好像那夜的事情大家都喝了孟婆汤,忘却而了无痕迹。
然后听Hom说见她经常一个人在酒吧里喝酒,偶尔也拉小提琴,很憔悴的样子。
直到一天我喝过酒后终于忍不住去了酒吧,一群人喝酒、跳舞、唱歌,到处是微醺的空气,Hom也和她一起跳舞,她似乎并不给Hom喘息的机会,昏暗的灯光映照着一次见她时所穿的那一袭雪白的长裙,她的目光好像已穿透了我,她是一个有着极具危险性笑容的女孩子。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我的目光已然被她俘虏。在她与hom稍稍停歇松弛的那一瞬间,情迷意乱中我攥住她的手臂,把她拉到了一边。那一刻,我真想对她说其实我也喜欢她的。但是,也许是啤酒的原因,我连说话都像吹着啤酒的泡泡,带着瞬间酒精挥发的气息。我只问出了一句:“你说为什么我们非要在这个错误的时间上相识呢?”然后我离开,到了酒吧门前的时候我强烈感受到了鼻息内那些ph值小于7的酸性气体,然后很配合地流下了眼泪。
时间在燃烧,然后般慢慢散落到你的指纹里变成不可看穿的灰烬。
她终于毕业了,而我与Hom的酒吧似乎也走到了尽头。她的父亲决定带她出国,而且马上移民维也纳。临行前,她来看我,平静地背了一首李商隐的
《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然后她站起来,说:“Lee,我该走了。”从此走出门,没有回头。
我怔了,一瞬间,我知道我错了,错过了一个女孩。一个躲藏在我身边的天使。我原来一直以为是爱着的,可我为什么一直就不曾发现我其实是在爱着呢?
突然领悟Hom当初为什么要把酒吧的名字叫做“F0R9E7”了。是啊,我们记住一个人的原料,只需一秒钟的心跳再加上少许刹那的温柔,但忘却一个人的配方,却要耗尽我一生的酸楚才能来研制出挂在我眼角旁那所谓的碳水化合物。而这世界上有许多人,一生都在骗自己,你我又何尝不是……
Author:Lee 7hink (Siulenn)
:李想 (小狼)
Time: 2005.05.20.
——2005.05.21.
(发表于清溪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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