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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0 1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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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论李鸿章之地位,更不可不明中国之官制。李鸿章历任之官,则大学士也,北洋大臣也,总理衙门大臣也,商务大臣也,江苏巡抚湖广两江两广直隶总督也。自表面上观之,亦可谓位极人臣矣。然,自雍正以来,政府之实权,在军机大臣(自同治以后,督抚之权虽日盛,然亦存乎其人,不可一例),故一国政治上之功罪,军机大臣当负其责任之大半。虽李鸿章之为督抚,与寻常之督抚不同,至若举近四十年来之失政,皆归于李之一人,则李固有不任受者矣。试举同治中兴以来军机大臣之有实力者如下:
第一 文样沈挂芬时代 同治初年
第二 李鸿藻翁同龢时代 同洽末年及光绪初年
第三 孙毓汶徐用仪时代 光绪十年至光绪廿—年
第四 李鸿藻翁同龢时代 光绪廿一年至光绪廿四年
第五 刚毅荣禄时代 光绪廿四年至今
由此观之,则李鸿章数十年来共事之人可知矣。虽其人贤否才不才,未便细论,然要之皆非与李鸿章同心同力同见识同主义者也。李鸿章所诉于俾斯麦之言,其谓是耶。其谓是耶,而况乎军机大臣之所仰承风旨者,又别有在也,此吾之所以为李鸿章悲也。抑吾之此论,非有意袒李鸿章而为之解脱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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