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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 16: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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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所言,乃理国治军之要领,亦承前文,阐刚、强、柔、弱之所变也。
夫为政者,必察民心之好恶而措施,昔管仲之论四顺:“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法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故民有危困之兆,则安而解之。将有疑惧之嫌,则任而欢之。因势叛者使还,冤者使昭,诉者得申,有功则虽卑可贵,有过则豪业必抑,必叛者推之,此所以杜渐防微,顺人心也。
昔先帝兵败白帝,不罪黄权。诸葛用兵中原,寄情仲达。太宗拔薛礼于行伍,诸葛抑魏廷于同济,皆此例也。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善用人者,用其长才而不录小过,刘备徇法正之贪,曲马超之骄,用其才勇也。故贪欲者使得,善谋者使近,谄佞者远之,遭毁者复之。横强者挫其锋,自满者抑其气。
以上皆言理国用人之要,下续论将将用兵之道:“敌欲变者使来之,既服者活之,已降者脱其罪,此攻心为上也。攻城略地,视其险要,或据或守,或屯或走。已得之财物,与士卒共之,既获之地,战将镇之。”昔高祖深用其理,而有天下。下续言临敌之时,须察其虚盈动静,因而乘势,或摧或击,或围或鼓,皆随机而用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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