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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dayoo.com 2005年04月12日 10:13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植文秀、汤新颖)眼下商家为促销推出了名目繁多的“优惠”、“免费”,但这些“馅饼”之后有时却暗藏着不少陷阱。
陷阱一:自助餐优惠券买了就降价
梁先生去年在某连锁西餐厅促销的时候购买了该餐厅的自助餐券20张,合计金额900元。该餐厅规定顾客消费价格为128元/位的自助餐时,只需使用两张餐券。谁料几个月后该餐厅的自助餐大降价,其中最高的从原来的120多元降到88元一位,梁先生去消费时还被告知必需1人使用2张自助餐券,比降价后还要贵2元。
陷阱二:原价鞋才能“买一送一”
消费者白小姐投诉说,日前她经过北京路一家号称“全场女鞋买一送一”的鞋店。服务小姐告诉她:“挑两双鞋只付价钱高的那双的钱就行了!”白小姐看中了一双价钱230多元的鞋子,又另外选了一双。收银小姐却说,只有按原价才能“买一送一”,那双230多元的鞋子原价是458元。
陷阱三:免费保养汽车却骗你买零件
洪先生看到某报刊登的广告“凭此广告,可免费保养汽车一次”。当他按图索骥找到该汽车服务中心,师傅给他的新车下了“诊断”:磨合不好,易毁零件,需更换八个零件,让他在其中心买。一位懂行的朋友替其试车后告诉他,其实他的车毫无毛病。
相关法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可以根据情节处罚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
提醒
消委会提醒市民,看到各种免费优惠宣传都要多打几个问号,遇到侵权现象要注意保存消费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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